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9日 来源:龙岗区人大机关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1年1月28日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深圳市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认为,龙岗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体现了《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制定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符合我区客观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号召,全区上下要认真实施“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一芯两核多支点”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为实现龙岗区“十四五”时期发展蓝图,为龙岗区二○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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