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任免事项。
任命:
胡国权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蔡业冰、侯贝贝、杨伟杰、赵倞、沈芳杞、孙正、裴仕彬、
许晓妍、龙云、张昀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国华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