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刘晓燕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杨志伟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海华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朱燕静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朱延丹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黄丽娜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侯巍林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卫锋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