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列任免事项。
任命:
简建玲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汪泽洪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坂田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李磊明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翟新立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忠新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龙富泉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职务;
李任梓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汪泽洪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简建玲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坑梓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许光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卢为厚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泉泉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季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慧敏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简笑若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曾均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