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列任免事项。
任命:
蓝旭华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布吉人民法庭庭长;
胡耀源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山人民法庭庭长;
施东辉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奕溪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健权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 冰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坑梓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蓝旭华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胡耀源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布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曹其潜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