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列任免事项。
任命:
王晓蓉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 川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洁莹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薇炜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陈传娇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蔡学武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旭春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人民法庭副庭长;
贾延涛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坑梓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炎华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坑梓人民法庭副庭长;
郭丹子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国欢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坂田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黄亦楠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温吉安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燕玲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