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6日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定于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至13日(星期五),在龙岗区政府3楼会堂举行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期2天。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龙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龙岗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龙岗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龙岗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龙岗区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龙岗区2023年政府预算;
四、审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票决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