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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关于《龙岗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审计局关于推行审计整改情况主动公开工作的告知函》(深龙审函〔2019373号)要求,现将《龙岗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我委负责整改落实的事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结合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我委牵头制定了《关于“雪亮工程”建设情况审计调查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部门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要求相关单位于1120日前完成整改并报送相关情况。目前,我委已汇总收集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并报区审计局专项审计组。

  二、关于“项目缺乏规划,财政投入规模不可控”的问题。我委在充分总结分析前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对《龙岗区“雪亮工程”建设工作方案(2018年—2020年)》进行了完善,并会同龙岗公安分局聘请第三方(龙岗智能视听研究院),启动了《龙岗区雪亮工程建设五年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

  三、要求龙岗公安分局,在进行二三类场所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时,应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经营单位按照公安部门的接入标准,自行出资建设内部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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