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龙岗区工商联业联合会(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龙岗区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职能:
(一)积极参政议政,参与龙岗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二)密切与会员的联系,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三)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四)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五)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六)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物;(七)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参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民间外交,加强与境外工商界的交流与合作;(八)指导基层工商联和行业商会、同业商会开展工作;(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制订并组织实施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各街道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及其领导成员的任免,指导其按期换届选举;(三)指导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责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四)负责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教育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五)领导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六)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领域的统战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七)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协助区委两新组织工委检查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依党章规定范围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二)检查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所属系统重大违纪案件;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三)协助区委两新组织工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四)受理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控告、申诉;(五)指导和协调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及纪律检查工作;(六)承办区纪委和区委两新组织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编制情况
本单位设3个科室,无下属单位,编制共17个,编制内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个,实有人数8人,雇员编制7个,临聘5个,离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龙岗区工商联业联合会(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抓实抓牢组织工作。召开五届五次执委会(理事会),增补一批执委会(理事会)成员;继续推进行业商(协)会组建工作,探讨组建天安(龙岗)数码等商圈商会;出台推动行业商(协)会管理措施,促使行业商(协)会运作更加规范有序,进一步巩固组织基础;抓好到届商(协)会换届工作,督促压铸等未完成换届的商(协)会抓紧换届;深化和扩大“创二代”工作,逐步建立一支“创二代”人士重点工作队伍;吸收更多的优秀非公经济人士入会,进一步壮大会员队伍,提高覆盖率;加强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有效推进行业商(协)会大厦建设。
(二)推动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组织符合条件的商(协)会申报承接政府职能资质。积极指导商(协)会加强建设、改善会务,推动更多的行业商(协)会承接更多政府职能,深度参与社会建设工作,发挥新时期新形势下行业商(协)会更大作用。
(三)加强行业商(协)会合作。挖掘和发挥各街道工商联、商(协)会资源优势,推动各商(协)会加强交流合作与行业企业供需对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价值共创。重点整合区电子商务商会、电商商会、金融商会的行业资源,完善“线上”营销服务和“线下”融资服务功能,以网络化、信息化促使企业调整结构、创新优化,以融资导向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四)深化服务工作。充实政企互动工作机制,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坚持开展商务交流活动,举办新生代企业家或高端人士培训班,推动行业商(协)会劳动调解组织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微信群、QQ群、会刊等加大对经贸政策、政策信息、会员企业及企业产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力度。
(五)促使行业和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劳资纠纷调解和预防工作,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营造守法遵章、诚实守信的氛围。推动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
(六)继续推动金商集团组建和发展工作。召开金商集团发起人工作会议,讨论通过《龙岗区金商投资集团发展规划》,确定集团组织架构、股东构成、投资规模及投资方式等,推动金商集团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七)进一步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力度,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切实抓好两新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按照5%-10%的比例倒排一批后进党组织,采取“一企一策”,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对两新党员的分类管理和指导,高度重视“游离态”党员的引导教育,及时迁转离职党员组织关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理顺党员“出口”机制,对拒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按规定予以处理。
(八)深化“党建项目化管理”工作,提高两新党建实效。制定《党建项目化管理工作指引》,对项目选题、项目申报、项目推进、进度调整、考核评比等进行明确,形成制度。完善党建项目化管理领导挂点联系制度,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九)建立健全优秀党务干部和党员人才培养机制,深化党员成才工程。建立两新党务干部联席会制度,采取定期开例会、“书记沙龙”等方式,激发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人才部门的沟通联系,力争把特别优秀的党务干部纳入人才保障范围。尝试开展两新党务干部专职化工作。制定两新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努力做到分类施策、形式多样。继续开展党员成长奖励计划,激励两新党员岗位成才。
(十)突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积极构建服务型党组织。发挥和利用与区总商会合署办公的优势,加强行业商(协)会的党组织组建工作,探索行业商(协)会建党模式。大力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围绕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探索和实践,提升两新党组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党员志愿服务阵地建设,扩大党员志愿者服务领域,开展富有两新特色的党员志愿服务项目。
(十一)有效抓好“两新”组织纪检工作,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推广方正微党总支诚信廉洁经验。引导两新组织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等机制。
二、2015年部门预算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5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831.27万元,相比2014年减收100.63万元,下降比例为10.8%。具体为:财政预算拨款(补助)831.27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831.27万元,相比2014年减支100.63万元,下降比例为10.8%。具体为:基本支出 484.2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47.06万元。
其中,单位的支出项目有:
1、基本支出:
(1)人员支出283.31万元;
(2)基本公用支出定额35.38万元,
(3)基本公用支出非定额64.46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06万元;
2、项目支出:
(1)其他一般管理事务42.06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资料、信息网络维护及法律顾问服务及除基本公用经费外维持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其他杂项支出和反映办公家私、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等支出;
(2)党建事务75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建设、党建宣传、交流研讨、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等支出;
(3)党员教育115万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及活动等支出。
(4)商会组织建设35万元,主要用于商会之间、港澳台交流及其它商务经贸考察等支出;
(5)工商联事务80万元,主要用于映商(协)会的成立、换届、组织建设等活动支出,开展宣传、培训、召开座谈会,刊发商会会刊、法律咨询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
2015年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相比2014年的45.3万元减支33.3万元,下降比例为73.5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公务接待费预算7.5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严格控制三公消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5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支33.3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了车改。
第三部分附表
一、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名称:龙岗区工商业联合会(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单位项目(收入) | 2015年预算数 | 单位项目(支出) | 2015年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拨款(补助) 小计: | 831.27 | 一、基本支出小计: | 484.21 |
财政拨款 | 831.27 | 人员支出 | 283.31 |
教育费附加 |
| 基本公用支出定额 | 35.38 |
罚没办案经费 |
| 基本公用支出非定额 | 64.46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一般非税收入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01.06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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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拨款小计: |
| 二、项目支出小计: | 347.06 |
纳入专户管理的一般非税收入 |
| 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 | 227.06 |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 |
| 重点民生事业类项目 | 0 |
三、其他收入 |
| 一般事业发展性项目 | 120 |
本年收入合计: | 831.27 | 本年支出合计: | 83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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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年结转 |
| 三、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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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动用单位自有账户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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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831.27 | 支出总计: | 831.27 |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5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名称:龙岗区工商业联合会(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预算 | 基金预算 | 财政专户 | 其他收入 | 上年结余、结转 |
总计 | 831.27 | 83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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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484.21 | 48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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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283.31 | 28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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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用支出 | 99.84 | 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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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01.06 | 1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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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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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购置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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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般管理事务 | 37.06 | 3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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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事务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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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 | 115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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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组织建设 | 35 | 35 | ||||
工商联事务 | 80 | 80 |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年度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014年 | 45.3 | 0 | 7.5 | 0 | 37.8 |
2015年 | 12 | 0 | 7.5 | 0 | 4.5 |
注:因我区公务用车改革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口径变化不存在年度间的可比性。 |
龙岗区工商业联合会
龙岗区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