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工商业联合会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区编办《关于区工商联(区委两新组织工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深龙编办[2012]45号)的规定,区工商联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参政议政,参与龙岗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等作用;区委两新组织工委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制订并组织实施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各街道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现编制数共17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0人;工勤雇员编制数2人;合同雇员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0人;工勤雇员编制数2人;合同雇员编制数5人(辅助管理岗位4人;工勤岗位1人)。另编外(聘员)实有人数5人,退休人员(副处级以上)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抓组织,强基础。组织学习《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形成统一规范的商(协)会组建、换届工作指南。成立了电商商会、企业创新服务商会、珠宝行业协会以及陆河企业促进会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类行业商(协)会及龙岗区首家异地商会,指导9个商(协)会顺利换届。创新行业商(协)会会长产生办法,直选出大家满意的会长。

  2.促互动,解难题。通过深入调研、高端对话、强力督办、解决实事,完善政企互动的企业“服务链”。在全区会员企业中开展调研,了解会员企业生存状况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提质增效稳中向好—龙岗区工商联(总商会)会员企业发展状况调查》、《风正帆扬应时顺势有为有位—龙岗区工商经济类和行业类商(协)会发展状况调查》两篇调研报告,组织召开了政企座谈会,会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督办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共推动督办解决会员企业反映的31个问题。

  3.搭平台,接职能。搭建政府职能转移承接平台,推动13个商(协)会申报并获得了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质。区金融商会参与承办了市金博会龙岗分会场活动,同时积极为区金融政策的出台建言献策。

  4.重服务,促融资。深入挖掘金融商会作用,畅通银行、商会、企业三方关系,深化了银企合作联系,帮助企业融资超过5亿元。以区总商会名义筹建金商集团,逐步完善筹建工作方案及发展规划。

  5.全面实施两新党建项目化管理,落实党建“书记项目”。借鉴经济项目管理的经验,在60个直属党组织全面实施“党建项目化管理”,破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手少的难题。采取每月反馈、季度督查、半年度总结、全程督导等措施,分阶段对党建项目实行“亮、比、评”量化考核,将各党组织项目完成情况与下年度经费划拨、评先推优直接挂钩。目前,66个党建项目成效明显,形成了“一组织一特色”的局面。

  6.开展“双服务”大学堂和党性教育巡回讲堂活动,深化两新党员成才工程。举办“服务党员素质提升、服务企业发展” “双服务”大学堂,聘请专家教授到工业园区、各党委授课,举办讲座30场次,受益人数达6000多人次。邀请资深老师到各党组织巡回讲党课7场次,培训党员800多名。实施两新党员成才激励计划,2014年共有30多名党员申请了成才资金8万元。

  7.构建企业诚信廉洁体系,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指导方正微党总支打造“阳光工程”,构建企业诚信廉洁体系,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拍摄首部以非公企业党组织构建诚信廉洁体系为题材的电教专题片,对方正微的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荣获区二等奖。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方面,针对问题突出的5个党组织一一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目前,5个党组织的整顿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其中3个支部新建了党群活动室,2个支部组建了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组织运作步入正轨。

  8.发挥党代表工作室效能,大力推广“党员+义工+社工”志愿服务模式。一是发挥宝龙园区党代表工作室效能,建立党代表年度定期接访制度,为企业和员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发挥“党代表网络工作室”功能,10多位市、区党代表轮流在线值班,受理党代表挂点社区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三是引入社工指导开展志愿活动,将党员志愿服务、义工服务和社工服务融合,不断挖掘义工资源,拓展党员服务平台。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决算120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1.5万元,其他收入330.98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1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83.76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74.26万元,占48.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22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04.63万元,占51.29%,主要支出项目有商品和服务支出595.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4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3.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2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2辆、无更新;(2)公务车车改前5辆,车改后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含车改前后)支出22.72万元,平均每辆4.54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工商联和兄弟市、区工商联工作交流,总用餐0.51万元。

  五、部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等

  无。

  六、收支项目名词解释等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工商联2014年度决算情况总表   

  深圳市龙岗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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