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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群共建星级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初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年11月0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辖属各党组织: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工作暨继续开展“党群共建星级企业(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深龙组通【2008】75号)文件要求以及区民营工委《关于创建龙岗区2008年度“党群共建星级企业(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星级企业创建通知”)的安排,经工委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将在11月中旬对辖属党组织所在企业(单位)开展“党群共建星级企业(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初审。初审分两组进行,分别由傅承钧副书记和朱子彬副调研员带队(时间定在11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见附件)。请各党组织做好如下准备:

  1、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评审小组汇报所在企业(单位)在“党群共建星级企业(单位)”创建活动中的活动开展情况。

  2、各党组织根据《星级企业创建通知》附件2:《“党群共建星级企业(单位)”的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准备好三份打分表上交评审小组。

  3、按照《星级企业创建通知》附件1:《“党群共建星级企业(单位)”具体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党群共建星级企业”初审时间安排表》请到工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刘钢 28948978   传真:28949276

  区民营工委办公室

   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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