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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0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辖属各党组织:

  区委学习实践办拟于8月14日前对我委辖属各党组织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党组织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一、检查内容

  1、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情况。包括: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三公布一展示一测评”、开展“六个一”活动、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2、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把握“七个结合”(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起来,在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上见成效;与开展党员宗旨教育结合起来,在增强党员党性观念上见成效;与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见成效;与应对金融危机结合起来,在帮助“两新”组织走出困境上见成效;与“两新”组织“党群共建”工作结合起来,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上见成效;与加强班子建设结合起来,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见成效;与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结合起来,在加强批次互动上见成效,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3、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载体建设、公开内容、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听取基层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2、实地查阅相关资料。

  三、相关材料准备

  1、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2、上级下发文件;

  3、学习资料、学习心得;

  4、活动开展资料、会议记录。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民营工委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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