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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直属党组织开展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2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直属各党组织:

  为全面了解直属党组织本年度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升辖属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关于印发<龙岗区民营工委辖属“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深龙民营工委通[2008]19号)的要求,区民营工委拟于11月对直属党组织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10月19日—11月10日)

  各直属党组织按照《龙岗区民营工委辖属“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填写好“自评分”,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

  二、考核(11月10日—12月15日)

  1、区民营工委将组成2个考核组到直属各党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宝龙片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片区内的党组织,由工委及片区联合党委/党总支共同组成考核组),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一年来党建工作情况,并提交当年的党建工作总结及填写好“自评分”的《考核标准》各一式三份。考核组根据各党组织汇报,结合各党组织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评分。评分分值按80%折算。考核组检查于11月中下旬开始进行。

  2、区民营工委领导班子对直属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评价。评分分值按照20%折算。领导评价于12月中旬进行。

  三、综合评定及奖惩(12月15日—31日)

  1、由区民营工委办公室汇总各项得分,排出考核汇总名次名单,报区民营工委领导班子审议后公布。

  2、根据直属各党组织年度考核最终得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列,分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按相应等级发放奖金。

  注:《关于印发<龙岗区民营工委辖属“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深龙民营工委通[2008]19号)已于2008年12月邮寄到各党组织,也可到工委网站“工委动态—工委文件”中查找。

  附:龙岗区民营工委辖属“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标准

  龙岗区民营工委

  2009年10月20日

  附件:龙岗区民营工委辖属“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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