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园区申报评审办法》(龙和谐办〔2015〕6号)文件的精神,深圳市吉华企业有限公司等10个工业园区已通过了初审。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五个工作日)。
二、投诉和举报
公示期间,对有关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办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8912401,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楼614室。
深圳市龙岗区深化劳资纠纷预防调解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