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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龙岗区工商联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定于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2:15,在1738会议室召开区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全区工商联系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主持人:国光同志

  (一)朝晖同志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二)治芳同志传达党的二十大广东省代表团、市工商联、区委常委会及区委统战部有关会议精神;

  (三)国光同志讲话。

  二、参加人员

  (一)区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干部职工(驿站值班领导不用参会);

  (二)区工商联辖属商协会负责人代表;

  (三)区非公党委辖属党组织负责人代表。

  三、注意事项

  1.请工商联络科、非公党建科分别将辖属商协会负责人代表及非公党委辖属党组织负责人代表参会名单于10月25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办公室:周小维,0755-28948021。

  2.请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男士着白色衬衣、深色长裤,女士着套装,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3.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进入海关大厦办公区域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拟参会人员请提前做好核酸检测;拟参会人员如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会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应更换其他同志参会;如为工作人员应更换其他同志参与有关保障工作。

  4.请办公室安排好会场,印制、摆放名牌,提供手机保密柜,并负责做好会议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工商联联合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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