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对区产服集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产服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企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产服集团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55-89219227,19166255064,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创投大厦17楼1715室,邮编5181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四巡察组收”;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创投大厦西边货梯间17-18楼;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9楼货梯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运软件小镇73栋1楼;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运软件小镇17栋园区服务中心1楼;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运AI小镇B01栋西门各设置1个“区委第四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5月27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18100281502,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5月27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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