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九批智慧园区系统线上生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2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满足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区产服集团”)辖属园区入驻企业的需求,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受区产服集团委托,我公司现决定对智慧园区系统线上生态服务供应商进行第九批公开遴选,现将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类别

  本次公开征集的线上生态供应商类别为购物商城应用服务类,入选名额3家,服务有效期原则上为三年,具体根据年度评价结果采用“一年一议”方式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二、 遴选范围及对象

  购物商城应用服务类:可提供购物商城的建设、优化、商品分类、产品上架、营销、宣传推广、物流、售后等运营服务的机构。

  三、 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购物商城应用服务供应商要求公司应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应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供应商注册资本金要求大于10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同意在区产服集团的智慧园区系统上开展业务活动,并优先通过其进行线上交易和支付;

  4.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登录信用网提供查询文件或者相关截图;

  5.承诺通过智慧园区系统供给的产品或服务不高于市场价格;

  6.两家企业存在如下关联关系的,不得申请成为同一项服务的供应商:

  (1)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

  (2)存在共同股东;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

  (二)优先遴选条件

  1.已与区产服集团本部合作超过一年以上或已与区产服集团辖属企业合作超过两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优先;

  2.生态建设项目合作方(指区产服集团智慧园区系统开发单位、商业招商代理单位等)已有成功合作基础的推荐供应商优先,需项目合作方提供书面推荐意见;

  3.同类产品服务中若有辖属园区入驻企业/商户可提供,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商户优先;

  4.已为集团辖属园区入驻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两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同等条件优先;

  5.各行业品牌服务供应商优先;

  6.龙岗区本地企业优先。

  四、申请材料

  (一)供应商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三)主要负责人和日常业务对口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与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一份即可);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五)企业机构需提供5人以上的团队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机构简介并加盖公章(含企业机构资质、规模、经营范围证明文件、用户满意度评价案例或者材料、办公场所及办公场景照片等);

  (七)商务合作方案(含服务产品价格清单、服务响应速度承诺函等);

  (八)上一年所有合作项目合同名录,并含有项目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一份;

  (九)近三年客户名单复印件一份(可隐藏企业名称部分关键字);

  (十)企业相关荣誉资质复印件;

  (十一)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其中用户满意度评价需用户签章、服务响应速度承诺函等文件格式自拟。

  五、遴选程序及评审方法

  (一)申请供应商在申请受理时间内通过现场递交、快递邮寄等方式,向我司提交申请材料。

  (二)由我司对申请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筛选。

  (三)由评审小组对符合入选条件的申请供应商组织开展遴选评审会议,从申请单位的资质、企业规模、服务价格、服务响应速度、用户满意度及商务条款等方面,对申请供应商做出全面、具体、客观的综合评分。最终取评分结果前三名的申请供应商为当期入选供应商。

  (四)在区产服集团官网对入选供应商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纳入智慧园区系统线上生态服务供应商合作库。

  六、遴选有效期及报名方式

  (一)本遴选公告时间从6月22日至6月27日止。申请单位应于6月27日18:00前将申请材料送交至龙岗区天安数码城三栋B座四楼F19房(联系人:孙莎;联系电话:0755-28958286)。

  (二)截至递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后,若提交材料或资格审查合格的部分类别服务项申请单位少于3家的,则重新发布部分类别服务项供应商的遴选公告。

  七、其他要求

  在与供应商合作期间,发现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随时终止其供应业务,并直接清理出库。 

  (一)绕过线上平台进行私下交易;

  (二)资质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选资格;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

  (五)对园区/企业正常经营造成恶劣影响;

  (六)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转包的情况;

  (七)在合作过程中被服务对象投诉两次的;

  (八)出现行贿犯罪行为;

  (九)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附件:1.供应商申请表

  深圳市龙岗创投广场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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