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产服集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物业租金减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金减免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集团实际情况,对租用我集团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商铺、配套服务用房等,不含住宅公寓)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且承租人没有违规转租、分租(如有转租分租的,应一并将减免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没有哄抬租金、没有提高水电与面积公摊以及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的,免除2020年2-3月租金。

  现对辖属园区物业免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服务部反映,所反映的结果必须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裕苹 联系电话:0755-89219519

  附件:台账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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