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服务事项
资产(股权)评估服务。
(二)采购费用预算
服务总费用预算在10万元(不含本数)内。
(三)评估范围
集团某一参股企业股权全部资产,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及负债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服务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服务商资质要求:
(1)服务商资产评估资质证明。
(2)针对本次服务至少配备1名不少于8年执业经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且证书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近3个月由服务商为其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服务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5项企业资产评估类业绩。
(4)服务时间要求:在采购人发出开展工作通知后10天内完
成服务内容,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格的评估成果报告。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需装于资料袋内,专人送达指定地点。
3.投标文件包括:
(1)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信息截图。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本项目服务方案(含工作组人员名单,附简历)或工作计划。
(4)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4.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文件须在2022年11月14日18时(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17楼1705室(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联系人:戴工,13825424233),逾期或不符合投标密封要求的恕不接受。
(六)定标方式
按照价低者得报价原则,选定服务供应商,最低标价中出现相同报价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成交。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