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拟对《平湖街道已治理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工程维护管养服务合同》项目合同进行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一、合同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平湖街道已治理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工程维护管养服务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1164699
合同金额(万元):146.33177
中标供应商:深圳兴泉建设有限公司
二、合同终止(解除)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新服务合同的服务期限为2022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6日,与旧合同《平湖街道已治理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工程维护管养服务合同》存在一个月的服务内容重叠。为避免重复利用资源,浪费财政资金,及更好地开展行业安全督导工作,衔接好相关服务,需提前终止《平湖街道已治理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工程维护管养服务合同》,截止期限为2022年5月31日。
三、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渠道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联系电话:0755-84501702,传真:0755-85238679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