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的规定,我办对下列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进行了补申报登记,并受理了相关当事人的申报申请,已初步审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15天(即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电话:84681098。联系地址:平湖街道平龙东路98号103室
平湖街道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
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