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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街道办关于公示平湖街道2020年防疫效果奖励拟扶持企业名单(非“四上”中小微企业)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参考相关规定,现将平湖街道2020年防疫效果奖励拟扶持企业名单(非“四上”中小微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办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办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办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平湖街道经济科技办

  联系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平湖街道办事处1216室

  联系人:邝先生

  联系电话:28214148

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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