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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一批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龙岗平湖地块)建(构)筑物拆除、清运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公开择优直接发包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2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发包项目名称

深圳市第一批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龙岗平湖地块)建(构)筑物拆除、清运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

资金来源

市级整备资金

项目总投资

--元

工程预算造价

493651.96元

下浮率

5 %

工期

90日历天

工程内容

第一批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龙岗平湖地块)工程项目范围内建筑物、构筑(附属)物、其它附着物等的拆除施工、建筑废弃物分类清运、减排及综合利用等工作。

报名企业资质、管理团队要求

1、具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 2、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家数上限为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求为:具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成员施工企业提供)。

公告发布开始与截止时间

2022年1月21日9:00-2022年1月25日18:00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

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5日

递交报名材料途径

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为后以电子版文件形式(联合体单位由施工单位统一发送,邮件及附件请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与发送日期)发送此邮箱账号:phjdcsjsb@lg.gov.cn

报名材料

1、报名表;2、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5、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7、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联合体各方的联系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联合体共同报名协议(若有);10、资信材料。以上均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1.项目经理(建造师)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2.报名单位或相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本公告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3.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4.近3年内(从本公告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建设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本公告截止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1:报名表;附件2:企业近2年同类工程业绩(400万元以内)情况;附件3:企业近2年纳税情况;附件4:联合体共同报名协议;附件5:测绘报告;附件:6:预算书;附件7:合同条款(范本)

确定承包单位方式

本工程属直接发包工程,按照平湖街道办事处工程发包相关指引,通过票决抽签方式最终确定本工程的承包单位。

经办人

杨锶思、卞莎

联系方式

0755-85238679、2885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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