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劳动办为员工固定企业欠薪证据。
伴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部分经营不善或经营困难导致结业的中小企业采用不逃不匿的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资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为更快速高效地化解不逃不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湖街道不断总结经验,直面困难,探索创新,为推动全街道的劳资形势平稳可控做出了积极努力,形成了运作良好的工作格局。
今年上半年,平湖街道劳动管理办与街道各职能部门及社区紧密配合,共为1443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工资1568万元,有力打击震慑了恶意欠薪行为,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及时掌控 充分沟通
劳动监察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上门排查、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等形式及时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劳资关系运行情况,全面收集用人单位欠税、欠社保费、欠水费、欠电费、欠厂(房)租费、欠供应商货款以及违法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信息。
当劳动纠纷发生后,劳动部门迅速介入,开展调解工作,就地组织员工选举出员工代表,现场引导员工依法反映诉求,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体事件。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员工们前期情绪较为激动。劳动部门借助现代通信网络工具,事发后第一时间与员工们组建微信群,从而促进员工与劳动部门之间的沟通,增加了员工们的信心和希望,最后使得员工们情绪得到有效安抚和稳定。
依法行政 有据可依
经劳动部门约谈不逃不匿的企业经营者,若仍未能支付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平湖街道劳动部门将及时对用人单位监察立案,开具《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发放员工工资。
多举措搜证追究企业经营者的法律责任。首先,走访房东、厂里比较了解生产经营状况的员工(如主管、跟单、财务)以了解厂里的生产、财产状况,初步掌握企业经营者转移财产的线索;查看物业的监控视频,查证企业经营者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到线索反映的财产流向地实地调查。其次,及时将企业经营者涉嫌转移财产的证据线索反映给区人力资源局,由区人力资源局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调取企业及经营者个人的银行账号明细等,查实经营者的违法事实。最后,注重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衔接,补充完善证据。
在资金筹措到位后,员工代表撤回仲裁申请并与公司签订仲裁调解书,先行保证全体员工的工资发放到位。在员工们领取到工资后,欲追讨经济补偿金或有其他诉求的员工可进一步向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
部门联动 凝聚合力
在案件处置当中,街道劳动部门协调社区工作站,联动公安部门,形成凝聚合力。
社区工作站在工作第一线,在接收信息和防控应变方面有天时地利。劳动部门积极协调社区治安队,通过蹲守值班,防止企业在调解协商期间搬撤设备转移财产。同时,对稳定和安抚员工情绪方面,起着极大的积极作用。
劳动部门充分收集企业经营者的违法事实、违法苗头,并及时传递给公安部门。针对企业经营者极度不配合工作的情况,由公安部门实施训诫、警示等“硬”措施,劳动部门采取法律法规宣讲、调解仲裁等“软”方法,二者协同作战,共同应对,深化、拓展部门合作。
提高观念 加强普法
部分企业经营者认识不到位,当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一旦企业有资金回流时,企业经营者没有第一时间用于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而是优先支付供应商货款、厂(房)租费或借贷利息等企业经营者认为“更紧急”的其他日常经营开支,从而导致员工拖欠的工资累积。
对此,平湖街道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好劳资纠纷预防关。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明确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法律后果。劳动部门通过开展“送法上门”、“以案说法”、“户外宣传”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手段,形成覆盖广泛、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劳动普法工作体系,进而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
手记
企业经营者欠薪不逃不匿已成为劳资矛盾中突出问题。平湖街道劳动部门积极高效的处理机制,形成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威慑,扬立法之精神,树法律之权威,给广大企业经营者敲响了警钟:企业应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正视问题,不要试图通过不逃不匿的方式或利用转移资产的手段逃避责任并转嫁于政府,企业须恪守法律和道德,不要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案例
1 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深圳市某礼品包装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关闭停业,拖欠61名员工2017年6月1日至11月15日工资754195元。
平湖街道劳动部门于2017年11月20日对该公司监察立案,多次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提供公司银行账号流水、收入支出账本等财务账册,并出面处理员工工资问题,但其极不配合劳动部门工作,以各种理由推脱,涉嫌以隐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平湖街道依规定将有关材料移送区人力资源局,由区人力资源局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员工依据仲裁裁决到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该公司所有资产进行了查封。
2018年6月,法院对该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所得105万余元,使得工人工资垫付差额及街道垫付款得以追偿。该公司法人以消极方式应对问题,企图逃避工资支付义务,最终导致个人诚信破产,公司资产被查封、拍卖,得不偿失。
2 晁某俭拒不支付工资报酬案
深圳市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停产,拖欠43名员工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工资合计约100万元。
平湖街道劳动部门于2017年11月15日对该公司拖欠2017年7月至10月工资行为监察立案。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时间跨度特别长,数额特别大,经劳动部门多次约谈、处罚均未见成效。该公司2017年销售货款1千多万元均已收到,但并未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同时公司账户与法人晁某俭私人账户资金往来频繁。货款回收正常的情况下,工资长达一年时间未予发放,该公司法人涉嫌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转移财产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6月5日,为保障员工基本利益,平湖街道协调公司厂房业主进行垫付,业主为避免厂房被长时间查封,影响租金收入,对工资进行了垫付。同时,平湖街道协调龙岗法院平湖法庭及前海合作区法院,完成了已查封的设备异地存放,减少了房东在设备拍卖期间的房租损失。
3 黎某拒不支付工资报酬案
2018年6月7日,平湖街道一宗欠薪逃匿案经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当事人家属主动归还欠薪款,共追回垫付工资款115187.5元。
黎某系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兴达路一号无证经营者,无对外商号。因经营不善,无法支付拖欠员工工资,黎某违法逃匿,引发员工多次到街道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切身利益,平湖街道于2017年11月启动应急资金垫付该公司19名员工工资共计115187.5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月29日,龙岗公安分局平南派出所民警赴四川将黎某抓捕归案。6月7日,黎某妻子邓某华主动到街道劳动管理办归还街道垫付员工工资115187.5元。
这是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劳动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重拳打击恶意逃薪行为的又一成功案例,该垫付工资款的成功追回,既维护工人利益,同时让老赖无处可藏,让他们因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寸步难行,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