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龙岗区坪地街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坪地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联系(地址:坪地街道办事处2-211室;邮编:518000;电话:84063262;电子邮箱:pddbxxzx@l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坪地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做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的文件要求,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频率,提高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提升了街道治理能力。
(一)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坪地街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龙岗政府在线设置了有关民生实事、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城市建设、政策解读、街道综合执法、五公开等22种类别进行信息公开。2020年度坪地街道主动公开信息493条,其中领导成员9条、机构设置22条、规划计划5条、资金信息6条、民生实事5条、工作动态209条、通知公告9条、公开指南5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应急管理6条、人事信息25条、专题专栏10条、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24条、为民服务25条、城市建设25条、社会建设36条、街道概况37条、政策文件3条、政策解读3条、街道综合执法20条、五公开6条、审计整改情况1条。
(二)积极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为了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结合街道的实际,我街道建立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相关制度,其中包括《坪地街道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每日读网审网制度》、《网站信息发布保密登记制度》等多项制度,制度对分工进行明确、步骤进行细化、规范优化流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反馈及时。同时我们还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发布渠道方面,我们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我们也以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加大信息传播的范围。
(三)加强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通过电视访谈、宣讲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加强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本年度我们采用了视频的形式对《坪地街道鼓励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让群众更详细地了解了有关复工复产问题。同时我们还对规范性文件《坪地街道城市更新项目评级及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调整工作指引》以宣讲会的形式解读,使得我们的政策更好地被群众理解接受。
(四)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我街道积极参加区政府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组织网站信息员、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及时传达会议培训的精神和内容,使全街道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规定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制度、机制、队伍、载体、监督等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存在少数部门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不足、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对此,我街道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强化公开意识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全街道各部门的公开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二)加大公开力度
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充分发挥第一平台的作用,争取达到群众满意和认可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街道无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坪地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