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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网购更放心了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2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更能体现并保障消费者利益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保法”)已获通过,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新消保法”,买家有一定的“后悔权”,可以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此外,“新消保法”还对交易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发布虚假广告、保护个人信息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亮点一:消费者七天内有“后悔权”

  “新消保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买家可以有一定的“后悔权”。根据“新消保法”,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货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退货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

  亮点二:遇消费欺诈获3倍赔偿

  “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

  亮点三:网交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在“新消保法”中,提出了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如果在网络上购物时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赔付。前提条件是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要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亮点四:虚假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新消保法”强化了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的连带责任。“新消保法”还强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新消保法”同时增加一条规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前款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的,同样负连带责任。

  亮点五:个人信息列入保护范围

  “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非法提供。此外,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卖家

  有助于净化网购市场

  记者浏览了天猫、淘宝、京东等多家网购平台,发现其实很多平台以及商家早前都已经推出了7天内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措施,以此来吸引消费者。一位在淘宝经营饰品店的卖家徐小姐对记者说:“其实只要我们的商品和描述一致,没有质量问题,一般的消费者都不会退货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只是让消费者吃颗定心丸,同等条件下他们会优先选择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家。”

  家住龙岗中心城东方御花园的陈小姐一直在淘宝经营童装店,她表示“新消保法”的规定看起来都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给予商家很多限制,但是对于他们这些品质过关、有信誉的商家来说其实是好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一些违规操作的卖家。

  买家

  “新消保法”

  给消费者带来福音

  “看了‘新消保法’在很多方面都做出了更加完善的规定,特别是对于日益时兴的网购,从购买到赔付、维权都处处保障着消费者的利益,可以让我们一些遭受不法商家欺诈的消费者维权时有法可依,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对于新消保法的实施,家住横岗的廖先生表示,新消保法的出台确实是给喜欢网购的消费者带来福音。

  在记者采访时,多位市民均表示,有关部门在制定这些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让执行机构加强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而让这些规章制度不要变成”一纸空文“,让消费者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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