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对5宗申请处理普查申报编号:1、606020333133F(地块编号:606201903278F);2、606060323006B、606060323121B(地块编号:606201903281B);3、606060333006B、606060333022B(地块编号:606201903282B);4、606060333037B、606060323003B(地块编号:606201903279B);5、606060346022B、606060346002B(地块编号:606201903280B)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分宗定界及权属调查”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10天(即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21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4080986,联系地址:坪地街道湖田路112号第二办公楼9楼903室。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查处违法建筑和
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