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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0日 来源: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坪地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项目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坪地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项目运营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3000065

合同金额(万元):209.1085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双方同意变更以下事项:

(一)双方同意原合同第一标段:坪地、中心、年丰、六联、高桥、坪东、四方埔7个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变更为:坪地、中心、年丰、六联、高桥5个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

(二)原合同第六条合同总金额由2091085元变更为1792358.68元,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经费共计746816.68元,分六期支付,其中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份甲方每期支付124469元,2024年4月份支付124471.68元,各期费用均在次月支付。

(三)原合同第四条第一点人员配置保持项目整体配备负责人1名,全职项目人员总数由至少达17人变更为至少达12人。

(四)经考核符合续签条件情况下,次年合同续签金额变更为1493632元。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2023年4月27日签订《龙岗区坪地街道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项目运营服务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所在坪地街道的 7个社区“夕阳红”辖区50 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服务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合同期按实际中标成交金额 2091085.00 元支付。

坪东、四方埔社区“夕阳红”场地物业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8月31日到期后因租金上涨,经请示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不同意续租,为此以上两个社区“夕阳红”项目已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撤销。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蕙路坪地段347号

联系电话:0755-84069507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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