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双方同意变更以下事项: (一)双方同意原合同第一标段:坪地、中心、年丰、六联、高桥、坪东、四方埔7个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变更为:坪地、中心、年丰、六联、高桥5个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 (二)原合同第六条合同总金额由2091085元变更为1792358.68元,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经费共计746816.68元,分六期支付,其中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份甲方每期支付124469元,2024年4月份支付124471.68元,各期费用均在次月支付。 (三)原合同第四条第一点人员配置保持项目整体配备负责人1名,全职项目人员总数由至少达17人变更为至少达12人。 (四)经考核符合续签条件情况下,次年合同续签金额变更为149363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