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员招聘

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辅助雇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1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街道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街道辅助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内勤管理辅助雇员1名、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城市管理服务辅助雇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四)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不要求具备“合格证”;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自2008年1月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职员、雇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

  2、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4、此次招考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228日。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附件4。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416日(一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咨询电话:28949217)。

  4、考生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下载);

  (2)《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及验证证明(原件留复印件);

  (4)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6)计划生育调查表(见附件3,留原件,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7)公安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包含有无参加六四以及法轮功);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考生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及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雇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1)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湾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人选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雇用。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4)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南湾街道党工委组织部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雇用文件为准。

  五、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龙岗区南湾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4:高职高专、本科专业目录

   

  中共龙岗区南湾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