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要求,因下列四项规范性文件已停止使用,现决定废止:《南湾街道视频门禁系统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奖励办法》[南街(2014)19号]、《南湾街道禁毒奖励办法(试行)》[南街(2014)29号]、《南湾街道禁毒奖励办法补充规定》[南街(2015)12号]、《南湾街道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南街(2016)9号],上述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南湾街道视频门禁系统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奖励办法》[南街(2014)19号]
2.《南湾街道禁毒奖励办法(试行)》[南街(2014)29号]
3.《南湾街道禁毒奖励办法补充规定》[南街(2015)12号]
4.《南湾街道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南街(2016)9号]
维稳综治办(依法治理办)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