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众多爱心企业、组织和人士通过各种途径踊跃捐助物资,为我街道物资保障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根据《龙岗区新型病毒肺炎疫情捐赠物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街道现对2022年“0312”疫情以来接收爱心企业、组织和人士捐赠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公告(2022年第二批),捐赠物资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黄志成;联系电话:0755-89609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