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发生以来,众多爱心企业、组织和人士通过各种途径踊跃捐助物资,为我街道物资保障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根据《龙岗区新型病毒肺炎疫情捐赠物资管理办法》(深龙肺炎防控办〔2020〕33号)有关规定,我街道现对各部门和社区开展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接收爱心企业、组织和人士捐赠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公告,捐赠物资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7月31日。2022年8月1日及之后收到的捐赠物资再按程序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2日
(联系人:黄琨媛;联系电话:0755-8960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