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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执法队立案处罚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经营行为,整治站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现象,近日,龙岗区南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查处一宗超门线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点,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1098元的行政处罚。

  南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下李朗社区巡查时发现,某门店招牌上写有“高价回收废品”的再生资源回收点,超门线摆放废品钢铁、纸箱等废品。经测量,超门线摆放物品占地面积为2.196平方米。执法人员核实了该回收点的经营资质,属有证经营。但超门线经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过执法人员的政策宣讲,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罚并立即整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违反前款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超出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摆卖、经营行为的工具。目前,当事人已执行完处罚。

  据悉,下一步,南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检查力度,对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占道经营的站点督促经营者限时整改。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整治成效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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