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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街道2020年预算绩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根据龙岗区财政局3月20日《关于编制2021—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深龙财〔2020〕52号)、6月12日《关于编制2021—2022年部门预算的补充通知》、5月11日《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深龙财〔2020〕89号)、8月3日《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监控抽查工作的通知》、8月26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10月12日《关于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区关于政府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南湾街道高度重视,指定街道财务管理中心牵头组织街属36个预算单位、14个社区工作站认真开展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以及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对街道财政预算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6月,南湾街道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个方面。

  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方面,南湾街道2019年全年预算支出10.23亿元,执行率98.45%,有力地保障了辖区民生和社会事业的进步。为全面分析部门履职绩效情况,南湾街道从部门决策、部门管理及部门绩效3个一级指标,预算编制、目标设置等11个二级指标,以及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群众信访办理情况等22个三级指标进行了自评打分,结果为95.93分,通过整体绩效自评,反映出南湾街道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良好,政府采购年初预算、资金调整与调剂等方面的工作仍有提升空间。

  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方面,南湾街道对2019年全部75个部门预算项目以及62个基建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结合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能,主要从投入、产出、效益3个方面分析评价绩效指标、目标内容的完成情况。从自评结果来看,各单位均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责,发挥了财政资金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

  二、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5月11日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深龙财〔2020〕89号)要求,南湾街道6月11日印发了《南湾街道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并指定街道财务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单位对全街道共74个部门预算项目、33个基建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各单位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工作,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按规定向街道申请资金统筹收回、指标处理等工作。7月15日前、10月10日前,各单位分别向街道财务管理中心反馈了上半年和前三个季度的绩效监控情况。

  绩效监控工作中,南湾街道按照区财政局8月3日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监控抽查工作的通知》以及8月26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整改,及时将监控情况上报区财政局,发挥了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的作用。

  三、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通知要求,南湾街道在填报2021年部门预算申报表的同时,对项目支出中的64个部门预算项目以及3个基建项目全部编报了绩效目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多方面约束了2021年预算支出方向和执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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