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民政局201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单位概况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区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指导区属各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区属社会福利彩票站点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负责灾害或突发事故中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经常性社会捐助的接收和社会捐助站(点)的管理;负责全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表彰先进,推荐双拥模范单位;负责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伤残人员伤残等级的审核报批和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申报、褒扬工作;负责新建、迁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复员)士官、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本区行政区划工作,承办街道、社区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边界纠纷;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承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年审、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区慈善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岗区民政局共设5个科室,辖属(挂靠)事业单位7个,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3人,职员编制56人,雇员编制5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2年总收入9108.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8361.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3万元,上年结转736.9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2年预算支出91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万元,项目支出8982.8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2年总收支9108.4万元对比上年2011年预算批复数6924万元增加了2184.4万元,主要原因:2011年高龄老人津贴全部纳入预算,社工岗位增加,社工服务资助金增加,新增社区中心资助金,新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等。

  (四)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按部门具体支出项目划分 单位:万元)

  1、拥军优属 2007.7

  拥军工作 845

  伤残抚恤 120

  义务兵优待 332.7

  优抚支出 710

  2、社会福利 2739.6

  社会福利救济费 646

  散居孤儿养育费 16

  其他福利支出 392

  星光老人之家建设及运营管理费 500

  高龄老人津贴 1125.6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60

  3、社会工作 1776.1

  4、退役安置 1538.4

  转业士官安置 210

  退伍军人安置 1284

  军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 44.4

  5、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900

  6、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21

  专项业务支出总计: 8982.8

  详情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