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25.50万元,相比2014年减少6.50万元,下降比例为20.3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 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支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任务;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大型会议等接待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8.50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支0.5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类车辆增加。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