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三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五楼512室;邮编:518172;电话:28948162;传真:28948160;电子邮箱:szlgmz@longgang.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根据《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积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坚持依法、为民、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原则加强组织机构、制度、机制、队伍等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  加强领导,有序落实信息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文件精神,落实部署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二是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及辖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实际工作中,能认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二)  明确重点,积极促进政民沟通

  我局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载体建设、内容建设。一是拓宽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办公场所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公开,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及时更新低保、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信息,确保网上信息的更新、准确和充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二是积极配合市、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公开渠道、相关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不一致、标准未更新的信息逐一核实修改,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和权责清单系统管理。三是在推进民政各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上,重点加强了社会组织和社会救助工作领域、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总数13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5条,办事指南类信息38,政府职能类信息23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7条。

  2、通过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通过深圳侨报、深圳特区、南方日报、龙岗信息刊、龙岗新闻网等报刊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来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人员培训等方面仍有一些不足。2017年,我局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抓好机关各科室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统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对信息公开标准的把握,提高业务素质。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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