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13号)、《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促进我区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6月-12月。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规收费。按照市民政局2021年印发的《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部署(深民〔2021〕38号),紧紧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的工作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共同推动各自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
(二)集中查处整治一批违规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强制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三)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推动各自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培训。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
各行业协会商会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开展自纠自查,查摆问题,开展内部清理整顿,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和整改,认真细致做好相关表格填报。
(二)抽查检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结合年报情况,对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业自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根据排查掌握情况,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形成台账。
(三)整改落实
针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我局将提出整改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助抓好落实,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规范运作。
(四)提高成效
在前期规范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行动取得的成效,对整治不彻底的,继续整治,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对已经整治过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督促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认真组织开展自纠自查,查摆问题,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区民政局。(有关情况通过区民政局联系人粤政易报送)
(二)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纠自查,把内部清理整治抓实、抓细。指定负责人专门负责,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对接,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各行业协会商会及时填写《龙岗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20日前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所主管行业协会商会填写的《龙岗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6月22日前报送至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中心(邮箱mzjsgb@lg.gov.cn或粤政易)。
附件:《龙岗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郑碧锋、徐润菁,联系电话:0755-28934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