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民政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龙岗区民政局关于龙岗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02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深财购〔2021〕31号)的有关要求及市民政局统一部署,现决定暂停龙岗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各单位可通过深圳信用网、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网址:http://sgj.mzj.sz.gov.cn:9008/#information)查询相关社会组织信息。今后,我局将根据市民政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