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拟对龙岗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社工服务购买合同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社工服务购买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19157200 合同金额(万元):247.5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三标段) |
变更内容描述: 核减坪地街道四方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内容及服务经费,合同总金额核减49.5万元。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2022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于坪地街道已完成相关招标工作,故四方埔社区工作站不与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续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社工服务购买服务合同。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五楼 联系电话:0755-28948171 传真:0755-28948160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