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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同心,共创文明!——龙岗区社会组织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14日 来源:龙岗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各社会组织: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周年,也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展示龙岗文明风貌。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要在“创文”活动中凝聚力量、敢于担当,履行社会责任,倡导文明新风,为深圳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贡献龙岗力量。在此,我们倡议:

  一、积极行动,践行文明。各社会组织要以满腔的热情、积极的态度踊跃投身到“创文”工作中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做城市文明的示范员、先行者。要立足于各自专业领域和业务范围,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整合资源、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开展志愿服务、环境整治、文明宣教等形式多样的创文公益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舒心、便捷、高效、周到的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广泛动员,倡导文明。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联系群众优势,自觉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员、讲解员,带头学习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文明公约。组织动员广大会员、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身边群众积极参与到“创文”活动中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指示精神,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文明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形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三、监督劝导,守护文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逐渐消除陈规陋习、不断提升文明水平的过程。各社会组织要联系自身找差距,联系实际找问题,为创建活动多提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及时劝导不文明行为、举报不文明现象,做文明城市的建设者和守护者,努力使社会组织成为城市文明建设的标杆和样板。

  小节之处显大德,细节之中见文明。城市的每一分美丽,离不开你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心手相连,为深圳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同努力!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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