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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2014﹞第1公告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2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下列社会组织有关成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事项已经我局核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1:201401号公告附件(社会团体)

    附件2:201401号公告附件(民办非企业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4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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