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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通知》(深龙民[2014]83号)要求,已取得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有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基本合格”情形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取消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因深圳市龙岗区捷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粤深龙民证字第060035号)逾期未参加龙岗区201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我局决定取消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4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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