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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0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龙岗区民政局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职能转移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按步骤分类推进我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专家评委评选,拟定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深圳市企业评价协会、深圳市龙岗区质量技术协会为2014年龙岗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估机构。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持单位公函或个人有效证件在公示期内向龙岗区民政局反映。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411月4

  联 系 人:郑碧峰、闫伟君

  举报电话:28948022、28934395

  邮编:518172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五楼5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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