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2016﹞第3号公告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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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2016年第2季度下列社会组织有关成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事项已经我局核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
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xls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xls
3、民办非企业单位撤销、注销登记表.xls
4、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xls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xls
6、社会团体撤销、注销登记表.xls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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