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深财资[2016]49号)意见,我局负责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行业协会商会禁止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禁止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收取费用等。请各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工作,如实填写《龙岗区行业协会商会相关收费项目清理统计表》,于8月11日下午4点前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6年8月10日
(联系人:郑俊华,联系电话:28934395,传真:8956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