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做好我区福彩公益金申报工作,按照《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区分成方案(试行)》和《深圳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区发改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组成评审组,对2017年度龙岗区福彩公益金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过申报项目介绍、评审组提问等环节,评审组从依据是否充分、预算是否清晰、工作方案是否合理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议。评审组一致同意6个单位共10个项目申报2017年度龙岗区福彩公益金。现将有关项目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申请经费 |
1 |
龙岗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 |
区老龄办 |
126万元 |
2 |
“幸福老人计划”项目 |
区老龄办 |
490万元 |
3 |
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险专项经费 |
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
150万元 |
4 |
慈善超市公益金 |
区捐助中心 |
25万元 |
5 |
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经费 |
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
5550万元 |
6 |
社区邻里节活动 |
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
136万元 |
7 |
养老服务 |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
377.4万元 |
8 |
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管理费 |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
272万元 |
9 |
公办福利机构综合补助经费 |
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
36.36万元 |
10 |
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 |
龙岗区残联 |
1100万元 |
项目公示期为2016年9月2日到9月8日。如对申报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到龙岗区民政局办公室,逾期反映的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周建军,电话:28986769。
龙岗区民政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