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社工行业评优方案》,经各社工机构申报、区民政局组织评选,拟对符合条件的龙岗区示范社工机构、最美社工、十年卓越社工和优秀社工给予奖励,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持单位公函或个人有效证件在公示期内向区民政局反映。
附件:龙岗区社工行业评优评审结果名单汇总表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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