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民政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关于招募龙岗区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中心项目培育指导室运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社会组织:

  为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我区创建了龙岗区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中心,设立了项目培育指导室。该指导室实行“能者居其位尽其才”和“轮流坐庄”的运作模式,拟由3家有影响力的专业机构或行业翘首共同运营,为初创型、草根型社会组织提供项目开发、设计、执行、管理等指导。现公开招募专业运营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条件

  1、经广东省民政厅、深圳市民政局及深圳市各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满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且2016-2017年年检合格或按要求履行提交年度报告义务,未载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2、业务范围、宗旨与招募事项相符,具有专业的运营团队和较丰富的项目设计运作经验,在社会组织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3、被民政部门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

  4、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受过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主要服务内容

  1、组建社会组织项目导师团。每家运营机构产生不少于5名项目导师,组成项目导师团。

  2、开展社会组织发展主题培训。举办社会组织发展主题培训会,就社会组织项目在设计、实施、推广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专题培训。

  3、实施品牌项目打造计划。集中社会组织项目导师团队力量,建立项目筛选、项目优化、实时跟踪、中期评估、末期总结全过程培育指导,每年打造一批在全市或者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4、为社会组织提供项目开发、设计、执行、管理等指导。

  三、参与程序

  (一)提交申请

  1、申请书一式两份(见附件);

  2、具体运营方案;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资料提交到龙岗区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地址: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516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mzjsgb@longgang.gov.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机构全称+项目指导室运营申请”。

  (三)申请时间

  2017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

  四、信息公开

  我局将根据申请机构的资质、服务、经验等情况进行评选,评选结果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濠忠;联系电话:28934395。

  附件:龙岗区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中心项目培育指导室运营机构申请书.docx(点击下载)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