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专项经费在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方面的作用,我局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使用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深圳市龙岗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我局于2018年5月21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求上述《办法》意见。截至征询结束之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现将公开征询意见结果进行公示。
龙岗区民政局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林濠忠 联系电话:28934395 传真:28948160)